食品伙伴网讯 11月4日,福建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3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饼干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3批次,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3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包括2批次饼干和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标称龙海市嘉和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2月24日生产的咸蛋黄味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东山吉马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福建万士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4月19日生产的焦糖味饼干,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馨宜新天地店;漳州市舒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彩花生(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称内蒙古涵坤妙丰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23日生产的白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名城超市。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钠含量应不超过120%标示值。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也可能是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钠能调节机体水分,维持酸碱平衡,但摄入过高有害健康。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包括饼干不合格1批次,1批次餐饮食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标称福建漳州市天亿饼业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日生产的字母饼干(香橙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润家百货有限公司;永春县阳花早餐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2年8月2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标称莆田市涵江区新家家香食用油加工厂2022年7月27日生产的菜籽油,香兰素不合格;标称莆田市涵江区新家家香食用油加工厂2022年6月12日生产的菜籽油,香兰素不合格。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饼干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焙烤食品、油炸面制品等,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香兰素(Vanillin),又名香草醛,化学名:3-甲氧基-4-羟基苯甲醛,是一种白色或微黄色、针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甜香、奶香和香草香气的香料。大量摄入香兰素会导致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时会造成肝、肾损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糕点不合格3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标称闽侯县瑞客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生产的吐司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平市客多多超市;标称福建省南星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9日生产的南星骆驼奶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家佳隆超市有限公司;标称莆田市米凰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日生产的枫亭糕(烘烤类糕点),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城厢区佳美惠生鲜超市;标称泉州三江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22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石狮市洲际食品商行;标称泉州三江源饮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24日生产的鹏龙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石狮市洲际食品商行。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食品中霉菌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50CFU/g。糕点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长汀县东东海鲜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恩诺沙星不合格;长汀县刘文彬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25日),恩诺沙星不合格;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涵江店销售的牛肉(检疫日期为2022年7月6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莆田市涵江区柒玖新天意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毒死蜱不合格;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毒死蜱不合格、阿维菌素不合格;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日),吡虫啉不合格。
原标题:【福建公告3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饼干、食用油、糕点、食用农产品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4日,福建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3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饼干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3批次,食用油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6903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